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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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被担保人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微开”)
为金开有限的参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华金
微开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27,000,00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
实际为华金微开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96,62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285.90%,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华金微开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川分行”)
签署了《并购贷款借款合同》,金开有限拟就华金微开偿付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
被担保债务向兴业银川分行提供不超过 27,000,000.00 元的保证担保,保证期间
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兴业银川分行授信放款要求,
需金开有限就华金微开偿付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向兴业银川分行提
供 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锦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华金微开
的 50%股权质押给金开有限作为反担保措施。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
议案》,同意 2022 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60 亿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次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
本次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4QXP80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09 日
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388 号 8 栋 11 楼 1109 号
法定代表人:秦磊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0.00%,上海锦宏建设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
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总额 11,424.31 149,687,186.21
负债总额 7.50 149,995,569.0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7.50 149,995,569.00
资产净额 11,416.81 -308,382.79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89,799.60 -308,382.7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
公司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27,000,000.00 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
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上海锦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华金微开
的 50%股权质押给金开有限作为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
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
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
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事项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
对外担保是根据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496,626.76 万元,其
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0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5.90%和 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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