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资料图】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雅
克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雅克科技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
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
求进行。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雅克科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
绍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行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
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
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雅克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
工作。培训人员为周明杰(保荐代表人)、张翰(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雅克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
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
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雅克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明杰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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