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资料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委托,担任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
“上市公司”或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
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部门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a b a b
包静静 王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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