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资料图)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