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资料图)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我们认为:本次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进一步提高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
司的整体资本实力和竞争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焱、张军、李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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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