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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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08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同时,公司也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因此,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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