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和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延续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述情形;公司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智(签字) 王少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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