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有关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利尔”)向银行申请的 6.32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2021 年 4 月 8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2021 年
分别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 7,400 万
元、9,800.00 万元。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广安利尔向银行申请的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广安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
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作物”)向银行申请的 2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2023 年 2 月 28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
绵阳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287.51
万元。
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尔作物向银
行申请的 2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3 年 6 月 13 日与兴业银行股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绵阳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1,039.50 万元。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安绿源循
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绿源”)向银行申请的 4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与工行广安分行、2022 年 12 月 21 日中
国银行广安分行分别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
分别为 19,250.00 万元、4,900.00 万元。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安绿源向
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
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州三才堂
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三才堂”)向银行申请的 2.5 亿元基本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中行荆州分行”)
司荆州玉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荆州玉桥支行”)分别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州三才堂
向银行申请的 0.5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州三才堂
向银行申请的 1.2 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与中行荆州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
额为 2,000.00 万元。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荆州三才堂向银行申请的 7.5 亿元项目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
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比德生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生化”)向银行申请的 1.35 亿元基本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
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壁市赛科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化工”)向银行申请的 0.51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2023 年 2 月 17 日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
余额分别为 510 万元、510 万元。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赛科化工向
银行申请的 0.765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
际担保余额 765 万元。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利尔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生物”)向银行申请的 5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
行、2023 年 1 月 3 日与中行绵阳分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 19,000.00 万元、16,660.01 万元。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尔生物向
银行申请的 5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
签署担保协议。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福尔森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1 亿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3,744.29 万元。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百典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典生物”)向银行申请的 3,000 万元基本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
支行签署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1,115.78 万
元。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百典生物向
银行申请的 2,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
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比德生化为比
德生化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兴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同化学”)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岳阳分行”)申请的授信 3,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比德生化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与兴业银行岳阳分行签署
了担保协议。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2,030.00 万元。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比德生化为比
德生化的控股子公司兴同化学向银行申请的 2,500 万元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含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94,65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4.29%,其中已审批的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
额为 394,65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4.29%;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 0
元。上述对外担保是为了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已按照《股票上
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马 毅 李小平 李双海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