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资料图片)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
形。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罗宏 曹昱 马天平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