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营业务,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49,466.40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1,631.62 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能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法定批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避免大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控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有录 李国际 向光明
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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