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资料图片)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
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
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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