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俊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已查询 6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 4 月 28 日的相关
公告,公司于 2023 年一季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末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2,214.90 万元,计提资产减
等) 值损失 138.84 万元,合计净
额为 2,076.06 万元。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常州飞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是 无
(有限合伙) )、黄峥、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军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无
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是 无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无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无
重大遗漏的承诺。
业绩承诺未达标,
无
安排。 关业绩承诺补偿已
履行完毕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林 颖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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