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会因董事辞职进行重新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
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 1 名,为陈文胜先生。
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禁止任
职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亚力、尹德军、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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