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2023 年 3 月 10 日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通 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 东 8 人,代 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9,520,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842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905,8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46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10,623,1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185%;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05,8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9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19,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1,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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