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3-017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以专人送达
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
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
结合,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业
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
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已通过内部公示栏,从 2023 年 3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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