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0,065,618.60 元,当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8,245,846.61 元。母
公 司 2022 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38,493,746.22 元 , 当 年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277.5
万股为基数,以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55.5 万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
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
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
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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