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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贵州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指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被套路营销、诱导消费购买了保险产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说,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注意防范混淆产品类型、隐瞒保险信息、夸大保险责任等销售误导行为。
贵州银保监局表示,保险销售误导行为通常表现为以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的方式,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例如,营销人员将具有相近保险责任的产品进行混淆,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宣传为与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产品,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与银行储蓄、银行理财、基金、国债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简单比较;混淆不同类别保险之间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差异。
贵州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谨防销售误导风险,认真甄别营销宣传的陷阱和套路,明明白白消费。具体包括:看清保险合同、理性对待营销、重视保险回访、用好犹豫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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