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资料图】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14,251,700.70元,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元, 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760,221,773.26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
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543,702,5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8,059,178.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
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转增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
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
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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