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昌河飞机工业
(相关资料图)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已
就本次交易事项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
中介机构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围,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同时公司已
按照要求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交易对方约定了保密条款。
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已经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知晓,该等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
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股票停牌,公司股票自2022年1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
停牌进展公告,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3-001)。公司拟于2023年1月9日申请
复牌。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
交易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本次交易相关人
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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