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6,809,82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2.53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46,809,620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乐天、吕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