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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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口腔”或“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公司总股本的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3〕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3,043,500股,
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登康口腔”,股票代码
“00132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29,130,3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后总股本比例为75.50%;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2,179,447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比例为24.50%。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
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占
所持限售条件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公司总股本
份总股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864,053 0.50% 864,053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
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994,353 75.50 -864,053 129,130,300 75.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864,053 0.50 -864,053 - -
首发前限售股 129,130,300 75.00 - 129,130,3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79,447 24.50 +864,053 43,043,500 25.00
三、总股本 172,173,800 100.00 - 172,173,8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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