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资料图)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蓝特光学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13.6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0]3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513.60
项目投入 B1 15,550.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42.7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9,587.51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70.21
项目投入 D1=B1+C1 35,138.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12.9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488.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488.32
差 异[注] G=E-F 6,000.0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6,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2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秀洲支行 1204068029200069890 0.00 活期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 8110801012102046497 11,833,185.64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科技支行 19380401040010001 0.00 活期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 8110801024102069053 102,033,333.33 大额存单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 8110801023902069063 51,016,666.66 大额存单
合 计 164,883,185.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 5,067.79 万元,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2,230.5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513.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87.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38.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效益
更)
高精度玻璃晶圆
产业基地建设项 否 26,819.97 26,819.97 26,819.97 1,178.04 5,067.79 -21,752.18 18.90 2023 年 9 月 [注 3] [注 3] 否
目
微棱镜产业基地 20,893.63[注
否 20,893.63 20,893.63 18,409.47 22,230.59 1,336.96 106.40[注 2] 2023 年 6 月 [注 4] [注 4] 否
建设项目 1]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800.00 7,800.00 7,800.00 0.00 7,839.83 39.83 100.51 - - - 否
合 计 - 55,513.60 55,513.60 55,513.60 19,587.51 35,138.21 -20,375.39 - - - - -
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受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涉及的基础装修、设备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采购等受制约;同时,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 VR/AR 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
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行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延期的议案》,由于受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基础装修、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同时,“高
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 VR/AR 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
计划有所滞后。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长至 2023 年 9 月和 2022 年 12 月。
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对项目投资总额金额进行调整,使用自
有资金 23,650.00 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项目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底
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1]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投资总额,未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 2] 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公司将其中的 1,336.96 万元用于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 3] 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4]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预期年化
金额 是否 理财收益
合作方 产品名称 收益率 起始日 到期日
(万元) 收回 (万元)
(%)
封闭一个
中信银行嘉兴 大额存单
分行 A00620200106
转让
封闭一个
中信银行嘉兴 大额存单
分行 A00620200106
转让
中信银行嘉兴 大额存单
分行 A00620200106
中信银行嘉兴 大额存单
分行 A00620200106
中信银行嘉兴 大额存单
分行 A00620200106
中国工商银行 定期添益存存
嘉兴秀洲支行 单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2/30 是 70.46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2/6 是 67.84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1/14 是 65.44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1/2 是 64.13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1/2 是 64.13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0/11 是 61.72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0/11 是 61.72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0/11 是 61.72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0/11 是 61.72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9/9 是 58.23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8/23 是 56.37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7/15 是 52.11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6/13 是 48.61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3/4 是 37.58
嘉兴秀洲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大额电子存单 1,000.00 3.99 2021/3/25 2022/1/21 是 32.99
嘉兴秀洲支行
合 计 - 39,447.33 - - - - 1,554.34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受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募投项目涉及的基础装修、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同时,“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
地建设项目”由于 VR/AR 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项
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高精
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
长至 2023 年 9 月和 2022 年 12 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结合
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对“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金额
进行调整,在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
年 6 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收到处罚的
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
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特光学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蓝特光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特光学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蓝特光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形,蓝特光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
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时 锐 李 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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