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相关资料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要求》
定,对寿仙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信息披露
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决议等文件,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证监许可[2020] 658 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6,000
债券的批复》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共 3,600,000 张,期限为 6 年。
扣除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574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
项目(基本建设)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
项目(生产线建设)
合 计 36,910.27 34,915.57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和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
设项目(基本建设)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
设项目(生产线建设)
合 计 34,915.57 17,892.44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和“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
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可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
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和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
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分别由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金华寿仙谷
药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 36 个月。以上 2 个募投项目由于设计时间较
早,公司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原设计规划进行了阶段性的调整优化,
同时,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故相关生产线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现公司结合项
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决定将以上 2 个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项目的投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寿仙谷健康产
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
产线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寿仙谷健康产
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
产线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都调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无异议。
综上,国信证券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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