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3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要求,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
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3,4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业绩指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回
购价格从 35.66 元/股调整为 29.3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从 22.09 元/股
调整为 17.99 元/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最终的回购金额需
以授予价格为基础承担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一名激励对象因选举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80 股,回购价格
为 29.3 元/股。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
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各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有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获选举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 4
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4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48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1,318,776 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
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4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2,256 -33,480 1,318,7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7,766,221 - 947,766,221
合 计 949,118,477 -33,480 949,084,997
注:按 2023 年 3 月 6 日的股本计算。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相关
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并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