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资料图】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份的数量为 828,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期一)(因 2023 年 2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81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605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415 万股,其中无流通限
制 及 锁定 安 排的 股 份数 量: 15,221,538 股, 占发 行 后总 股 本的
行后总股本的 76.2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该
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099 户,共计 828,46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因
。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
股份为 48,1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74.98%。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
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
本 数 量 变 动的 情 形 。本 次 申 请解 除 限 售前 , 公 司股 份 总 数为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
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
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期一)。
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股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增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
首发后限售
股
首发前限售
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64,150,000 100.00 64,15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
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
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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