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非营运车成了“营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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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忙:商家退还全部“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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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想到,这么快对方就把钱退了,感谢三秦都市报。”买二手车遇车辆与描述不符,要求退“定金”时受阻的冯先生,昨天在拿到一万元退款后,激动不已。
2月13日1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到冯先生时,他正坐在位于樊川路的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与该公司负责人交涉退还“定金”的事儿。
冯先生是一家驾校网点的负责人,为了给报名学员提供车辆服务,准备购置一辆小中巴。2月4日,他在刷手机的时候,在某视频平台,发现一段介绍19座中巴车辆的信息,与他想采购的车辆类型相似,于是他立即私信对方,并第一时间赶到位于樊川路的这家二手车交易公司实地了解车况。
“我当时没有见到车,只是听销售人员介绍,就交了一万元‘定金’,这一万块钱是微信转账的,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冯先生说,当天下午5时左右,他就赶到了该公司,销售人员告诉冯先生,这辆二手小中巴的价格为46500元,是2018年的非营运车,车况也特别好,但是看车地点不在公司。
冯先生和销售人员约定2月6日,去现场看车,如果确定车辆与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相符,那么当天就可以交尾款并办理过户。“去看的时候,发现那个小中巴是2017年的车,而且是一直放在租赁公司的营运车辆。”冯先生说,车辆的出厂时间不一样,属性不一样,如果买了,后期维护、审车等费用会增加很多。当天冯先生和对方不欢而散。
随后,冯先生便踏上了讨要“定金”的路。“到他们公司去了4次,还在现场打了好多个部门的电话,都没有结果。”冯先生说,后来这家二手车交易公司负责人说,要扣4000元的过户费和上门费等费用,只能退6000元。
“要买的二手车一天没用,也没办理过户,这过户费为什么要让我来承担?而且每次交涉都是我到他们公司,所以产生的上门费也实在说不过去。”冯先生说,后来在讨要“定金”的时候,看到了三秦都市报的965369热线电话,并尝试拨打。感谢记者的帮助,这事儿很快就解决了。
文/视频 本报记者 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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