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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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戴
德斌先生、张锦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戴德斌先生、张锦
贵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
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我们认为公司进行上述董事的补选,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戴德斌先生、张锦贵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该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审计服务的基本条件,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
规章和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审计程序前提下,依法依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柱中 董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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