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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10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需要,决定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1.40亿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相应调整。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2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年产 2GWh 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 系统二期项目 合计 325,440.89 220,000.00 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1.4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年产 2GWh 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 系统二期项目 合计 325,440.89 214,000.00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三、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和投向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