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334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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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1-6
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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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13345 号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股
份)编制的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
二、董事会的责任
青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青松股份《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青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2]0013345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青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青松股
份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青松股份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青松股份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
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存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
布制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650 号)核
准,本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诺斯贝尔)等 17 名投
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660,88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56 元,股份支
付对价为 1,510,439,956.60 元)及支付现金(现金对价为 919,560,043.40 元)合计对价
变更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闽
华兴所(2019)验字 H-001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
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 130,660,886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130,660,886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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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
况。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下同)为 72,800.00 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为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
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诺斯贝尔 90%的股权。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备案登记通知书》
(粤中登记外备字【2019】第 1900109466
号)
;2019 年 4 月 24 日,诺斯贝尔 9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相关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备案
手续,并取得中山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粤中外资备 201900395)
;
上述变更登记完成后,诺斯贝尔 9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诺斯贝尔各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4,478.24 150,871.68 180,153.43 205,105.16 274,258.15 264,852.35
负债总额 37,209.10 43,124.75 56,958.69 52,983.12 127,666.66 131,471.0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资产
(3)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
诺斯贝尔 2018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197,804.29 万元,营业利润为 24,620.57 万
元,利润总额为 23,795.48 万元,净利润为 20,480.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20,573.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 21,024.02 万
元。
诺斯贝尔 2019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217,845.89 万元,营业利润为 29,161.05 万
元,利润总额为 29,285.98 万元,净利润为 25,215.7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25,261.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 24,311.97 万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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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元。
诺斯贝尔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267,063.77 万元,营业利润为 33,346.05 万
元,利润总额为 33,110.71 万元,净利润为 28,927.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28,923.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 28,669.76 万
元。
诺斯贝尔 2021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250,915.36 万元,营业利润为-6,632.05 万
元,利润总额为-6,903.01 万元,净利润为-5,514.3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489.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5,866.45 万元。
诺斯贝尔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未经审计,下同)为 145,469.72 万元,营业利润为
-15,284.51 万元,利润总额为-15,443.54 万元,净利润为-13,201.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09.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
为-13,775.92 万元。
(4)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诺斯贝尔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
[2021] 004806 号),诺斯贝尔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累计已完成承诺业绩,具体实现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业绩承诺数 实现数 实现情况
合计 72,800.00 74,005.75 101.66
注:该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期确定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包括诺斯贝尔
(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合富盈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协诚通投资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中山瑞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刘建新、张美莹在内的业绩补偿方向本公
司承诺,诺斯贝尔 2018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
净利润数额(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 2.00 亿元;诺斯贝尔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合
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4.40 亿元;诺斯贝尔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合计实现的
净利润不低于 7.28 亿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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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1,044.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1,044.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1,04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2019 年:151,04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及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斯贝尔 90%股权 权
合计 151,044.00 151,044.00 151,044.00 151,044.00 151,044.00 151,044.00
专项报告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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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期实际效益
截止 2022 年 9 月
承诺效益(2018 年 承诺期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
度至 2020 年度) 现效益 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诺斯贝尔 90%股权
注 1:承诺效益为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诺斯贝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判断依据系
投资项目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与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相比较的结果。
注 2: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
(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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