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资料图片)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向梦网国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余文胜先生本次增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事项,有助于增强子公司资金实力,且下属子公司其他股东将同比例增
资,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有利于公司完善业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
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王永、吴中华、侯延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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