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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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14日和4月24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于2023年4月28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截至2023年4月28日,
会议收到吴红伟、周朝晖、沈赟、左志鹏、邵良明和谢闽等6名监事的表决票。会议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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