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
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05
(相关资料图)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
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现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
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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