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北京时间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会议室。
会场距离人民广场 15 公里,距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2 号航站楼 7 公里,可
乘坐地铁 10 号线至虹桥机场 1 号航站楼站,或驾车至会场(交通路线图请见附
件 3)。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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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未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
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 √
议案
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
九届监事会第 27 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例会决议公告》
《2022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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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日发布的股东大
会通知相关公告。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15 中国东航 2023/4/28
H股 0067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 2023/4/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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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关文件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北京时间 9 点至 16 点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
回执详见附件 2)。传真:021-62686116。
关文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5 月 10 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
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 2)。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 36 号东航之家北区 A2
栋 5 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100(来信请署明详
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托书(详见附件 1)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
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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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 3:参会交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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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备注 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
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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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备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备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备注5):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备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反对”或“弃权”)内填上“√”
(若仅以所持
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
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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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__________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北京时间 14 点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
会议室举行的贵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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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参会交通路线图
东航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辅楼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会议室
地铁路线:
可乘坐地铁 10 号线至虹桥 1 号航站楼站下车,途经空港一路,通过地下人行通
道穿过虹桥路,从空港三路进入会场,步行约 15 分钟抵达。
行车距离:
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T2 航站楼到会场,驾车距离 7 公里(约 15 分钟);从人民
广场到会场,驾车距离 15 公里(约 4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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