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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为加快建设郑州现代国际物流中心指明发展方向。措施提到,郑州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郑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研发创新中心。对在郑纳税并交易结算的新引进大型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并达到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不等的落户、办公用房、经营贡献、业绩提升等资金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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