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6
(资料图)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告了数据中心的进展及风险提示,详见《关于数据中心业务进展及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腾讯长三角人工智
能先进计算中心及其生态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上海数据中心项目”或“项目”)
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上海数据中心项目具有客户资源和稳定的可预期的经营性现金流,项目整体
稳步推进中。基于长三角良好的地理位置、客户订单和能耗指标的稀缺性,项目
具备成长潜力。公司正积极促使关键客户加快落实订单。
因受到疫情影响,上海数据中心项目机柜的建设和交付进度出现了一定程度
的滞后,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数据中心项目未能完成与普洛斯方(普洛斯
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合称为“普洛斯方”)于 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合伙协议中所约定的的业务指标。
基于平台基金合伙协议,普洛斯方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有权要求平台基金处置上海数据中心项目并进行分配。在该等情形下,普
洛斯方享有较公司优先获得分配收回本金及约定收益的权利。上述权利属于普洛
斯方及平台基金之投资退出权利,普洛斯方及平台基金是否行使上述权利、平台
基金是否处置上海数据中心项目股权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与普洛斯方进行
积极磋商。平台基金系由公司与普洛斯方于境外共同设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持有平台基金 49.90%份额,普洛斯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持有平台基
金 50.10%份额。该基金在中国境内设立主体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珑睿信息”)和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
若平台基金后续决定处置上海数据中心项目的股权,且处置完毕并根据平台
基金合伙协议分配后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低于公司持有平台基金权益的账面
值,则公司存在相应资产减值的风险。同时,如处置过程中相关交易主体未对金
融负债作出约定,平台基金处置上海数据中心项目的股权可能导致相关借款金融
机构提前收回贷款,进而可能触发公司就为普珑信息和珑睿信息的合计本金为
对普珑信息和珑睿信息形成相应债权。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
行(以下合称“并购银团”)和普珑信息于 2021 年 7 月签署的《人民币肆拾亿
元并购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和在签署中的《补充
协议》的约定,普珑信息被要求强制提前还款的触发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关键客
户合同终止或重大不利变化;未能履行约定的关于关键客户的义务;普洛斯方、
公司或其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就截止于 22 年底、23 年 6 月底和 23 年底三
期约定的业务指标的实现情况追加相应的保证金质押(若需);截止于 24 年底交
付机柜数量累积值的考核指标要求、就关键客户的计费周期承诺及在约定时间内
获得约定数量的能耗指标批文及电力合同;未经债权人同意,发生实际控制权的
变更等其他常规性要求。若考核指标未能完成及其他强制提前还款条款被触发,
则并购银团有权要求普珑信息提前归还贷款;公司对其中 49.9%的债务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外,其他各方(包括银团牵头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内)
均已完成了就《补充协议》的签署,交通银行正在积极推进签署事宜。若补充协
议完成签署,则现阶段未发现普珑信息存在触发强制提前还款的情形;若后续普
珑信息未能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约定的考核指标要求或未能于 2024 年
了强制提前还款情形,则并购银团有权要求提前收回本金为 40 亿元的贷款,即
有可能触发公司就其中 49.9%的债务(即对应本金为 199,600 万元的债务)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若《补充协议》最终未能完成签署,则根据《并购银团贷款合同》中约定的
强制提前还款的要求,普珑信息被要求强制提前还款的情形现已经触发,并购银
团已具备提前要求普珑信息归还贷款的权利。若并购银团提出要求,则公司有可
能面临就其中 49.9%的债务(即对应本金为 199,600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的风险;公司就上海数据中心项目亦存在资产减值的风险。因上海数据中心
项目在稳步推进,具有发展潜力,且《补充协议》按照计划将于近日完成签署,
并购银团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可能性较低。
根据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和珑睿信息于 2022 年
键客户合同终止或重大不利变化;22 至 23 年每年通电计费机柜数量累积值的考
核指标要求;列于每年相关部门发布的能耗指标名单内(据与招银金租的书面沟
通:22 年因相关部门未发放能耗指标,不视为违约);其他常规性要求。
若触发了上述任一违约条款,则招银金租有权要求珑睿信息提前归还本金为
赁合同》的约定,珑睿信息未能完成 2022 年度考核指标,因此自 2023 年起招银
金租具备提前要求珑睿信息归还贷款的权利。若招银金租提出提前还款的要求,
则公司有可能面临就其中 49.9%的债务(即对应本金为 19,889.14 万元的债务)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公司就上海数据中心项目亦存在资产减值的风险。
因上海数据中心项目具有客户资源和稳定的可预期的经营性现金流,且地理
位置优越,具备发展潜力,项目整体稳步推进中,招银金租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
可能性较低。招银金租已通过书面沟通同意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 2022 年
度考核指标进行复议,公司正在协调各方积极与招银金租并推进关于修订 2022
年度考核指标的《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签署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珑睿信
息存在的被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风险。若相应的补充协议完成签署,则将消除现
有的提前还款风险。
截至目前,经过与相关方沟通,普洛斯方和各银行金融机构均未提及计划行
使相应的权利,前述风险均为提示性风险。若后续普洛斯方或各银行金融机构拟
行使相关权利,公司会与普洛斯方及相关金融机构积极磋商,商谈可行方案,争
取积极调动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努力实现项目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同时公司和
上海数据中心项目正在积极努力促进关键客户推进订单落实进度,以增强和提升
上海数据中心项目的长期经营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高度重视上述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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