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
(资料图)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明确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并有利于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
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 健
谢德仁
吕守升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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