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资料图】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 2022 年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
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 4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64.08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35.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2]7939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
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购买产品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
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
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
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淼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
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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