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核查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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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矿科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北矿科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核查意见
鉴于《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异动情况,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480股进行回购注
销,同时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并将现
金分红款发至激励对象个人账户,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调整
为6.962元/股。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北矿科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北矿科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
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6名激励对象第三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核查意见
个解除限售期的890,8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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