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57
债券代码:143304 债券简称:17 江铜 01
债券代码:185088 债券简称:21 江铜 01
(相关资料图)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鼎铜业)
被担保人: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冶集团)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和鼎铜业实际为富冶集团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153,916 万元;富冶集团实际为和鼎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和鼎铜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和
鼎铜业作为甲方;富冶集团作为乙方;江西和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立环保)、江西和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环保)、
浙江富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和置业)作为丙方,各方经协商
签署了《互保协议》,约定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甲乙双方每年的互保累计余额(即每日结余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 255,000 万元。为免疑义,甲乙双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前签署但
在上述期间仍然有效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余额,也纳入该年度最高限额
中。每笔银行贷款合同签署的时间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富冶集团的反担保人,以自有的全部资产向和鼎铜业承担连带责任。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
(二)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工业功能区
(三)法定代表人:丁治元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壹拾贰亿捌仟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阴极铜、硫酸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
服务。有色金属及相关产业的项目投资和经营;阳极泥、水渣、尾渣、
石膏、硫酸镍、氧化锌销售;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七)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鼎铜业经审计的
总资产为 830,326 万元,总负债为 562,954 万元,净资产为 267,372
万元。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740,505 万元,实现净利润 51,96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和鼎铜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34,464
万元,总负债为 653,870 万元,净资产为 280,594 万元,2022 年 1—11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23,31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53,154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
(二)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谢家溪
(三)法定代表人:罗忠平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贰拾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
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
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七)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富冶集团经审计的
总资产为 469,821 万元,总负债为 318,515 万元,净资产为 151,306
万元。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07,669 万元,实现净利润 5,08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富冶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97,140
万元,总负债为 342,426 万元,净资产为 154,714 万元。2022 年 1
月—11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03,902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407 万
元。
富冶集团为和鼎铜业的参股股东,持有和鼎铜业 40%的股权。富
冶集团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项下公司的关联
法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和鼎铜
业与富冶集团双方每年的互保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 万元。
为免疑义,和鼎铜业与富冶集团双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前签署但在
上述期间仍然有效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余额,也纳入该年度最高限额
中。每笔银行贷款合同签署的时间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每一笔贷款业务的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富冶集团承诺一旦其资产负债率达到 70%后应即刻停止新增互保
协议项下的贷款,并书面告知和鼎铜业,和鼎铜业在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之前,不再为富冶集团资产负债率达到 70%后新增的贷款提供担
保。就互保协议项下的和鼎铜业为富冶集团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署的银行贷款合同提供的担保,金汇环保、和丰
环保、富和置业同意担任富冶集团的反担保人,以自有的全部资产向
和鼎铜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五、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批之
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担保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
影响,和鼎铜业就对外担保事项签署的《互保协议》有利于实际生产
经营的需要,可以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鼎铜业与富冶集团互相提
供融资支持,是在和鼎铜业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条
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可上述涉及的对外担保事宜。同意该项议
案。
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11 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53,91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2.21%;富冶集团实际为和鼎
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91,272 万元(其中超出的 331,272 万元为富
冶集团自愿为和鼎铜业提供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互保协议》
(五)被担保方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六)被担保方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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