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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毛晓彤与广州健朗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结果。
公告显示,被告广州健朗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在其两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及多款商品详情页中,均使用含有原告毛晓彤肖像的图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毛晓彤许可,将其肖像图片与其销售的商品合成海报,制作成毛晓彤为商品推荐人的广告形象进行商品推广销售,构成对毛晓彤肖像权的侵犯,最终判决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毛晓彤经济损失13.8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广州健朗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的义务,毛晓彤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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