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投行项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市场对于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保荐的浙江国祥
IPO项目的关注,现对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承销费的说明
本次发行承销费率综合考虑项目周期、工作量、市场类似规模的
承销费率,经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承销费率为7.74%。
此外,本次发行已经暂缓,保荐机构尚未收取承销费。
二、关于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管理
人的投资基金东证汉德于2018年10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浙江国
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祥控股”,系浙江国祥控股股东)、
绍兴博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取得了浙江国祥的股份,
东证汉德的入股价格系依据浙江国祥彼时外部股权转让的公允价格
为基础确定。
国祥控股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分别出资东证周
德、东证夏德、东证唐德及东证合创,该等行为系国祥控股基于自身
资金管理需求的独立投资行为。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浙江国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文件中说明披露,
敬请投资者参阅。公司当前正全力配合做好项目专项核查工作。公司
将持续规范运作、合规展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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