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鳌山路 621 号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2.50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梁峻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4,352,421 99.9997 293 0.000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司增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邵曙范、叶宗林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
法》、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按有关规定予
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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