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料图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形成对外借款的事项发
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借款,能够减轻公司全资子公司地产项目资金压
力,有助于项目资金周转。本次对外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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