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纺织”或“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鲁泰纺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2020]2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人民币 14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
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债券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90 号《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91,954.06 万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1,637.18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
收入为 4,674.81 万元):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金额 31 日实际投资金额
合计 138,800.00 91,954.06 66.25%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功能性面料智慧生态园区项目(一
期)在设备采购、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预计无法在原计
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 项目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募投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功能性面料智慧生态园区项目
(一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
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方式。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鲁泰纺织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功能性面料智慧生态园区(一期)项目延期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必要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议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
事项。
六、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小文 王文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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