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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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61,559,606.9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55,960.7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润为 310,206,772.89 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
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
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
股利 0.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581,989.9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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