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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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九次
董事会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5,439,898.80 元。2022 年度母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29,544,040.64 元 , 应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267,259,105.67 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
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94,753,157.52 元(含税)
,占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7%,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34,312,419 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0.8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08 元(含税)
。
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
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
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
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拟对 2022 年末金
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
客户计提坏账金额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提 6,468,892.54 元,
国网山东省济南电力公司计提 1,680,371.61 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
司德州供电公司计提 1,053,551.46 元,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计提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10,280,918.3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相应减少 10,280,918.34 元。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
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流程,保证设立和建设项目公司的
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
资决策权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
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一)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
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二)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公司融资;……”
拟将 2023 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4,000 万元及以下)
、2023 年度累计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8%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拟将 2023 年度董事长融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8,000 万元及以下),2023 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10%及以下)的公司融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
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及基础设施建设。
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
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上
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前述子公司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
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度公司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的授信额
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持有
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
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由其项目地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
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
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
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 EPC 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
EPC 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
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有
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子公司
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增资 10,000 万元进行风电项目建设,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进行风电项目建设,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增资 9,900 万元进行风电项目建设,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准确、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
第十三项、第十五项至第十八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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