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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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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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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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YCMA1F002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执行了鉴证工作。
嘉泽新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嘉泽新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一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泽新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泽新能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呻
中国北京 二O二三年四月六日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
“嘉泽新能”
)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 号《关
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
复》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300,000 手(13,000,000 张)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9,482,075.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YCMCS10240 号验证
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
泽恺”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投 入 金 额 为
宁夏泽恺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
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
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严格执行。
支行签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支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 106059247530 的银行专户对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宁夏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分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并在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所辖民族南街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金进行存储。上述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59247530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宁夏嘉泽新能源
公司银川市兴庆支 106059247530 731,200,000.00 0.00
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宁夏泽恺新能源 811240101420
公司银川分行所辖 560,000,000.00 0.00
有限公司 0072757
民族南街支行
合 计 1,291,200,000.00 0.00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 1,289,482,075.47元差额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等其他费用2,349,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31,075.47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二届十五次监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的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70,105,205.60 元。2020 年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确定。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
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件1-1: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289,482,075.47
募集资金净额: 1,289,482,075.4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289,482,075.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0 其中:2020 年: 1,289,482,075.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0 2021 年-2022 年: 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使用状态日期
投资项 投资项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目 目 金额的差额
三道山 三道山
电项目 电项目
苏家梁 苏家梁
电项目 电项目
补充流 补充流
动资金 动资金
三道山150MW风电项目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电网接入端尚未调试完毕,上述项目达到预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项目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未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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