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
(资料图)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拟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
署皇氏集团安徽阜阳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
署皇氏集团安徽阜阳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对外投
资暨签署皇氏集团安徽阜阳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投资合
作协议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 2023 年第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加 临 时 提 案 暨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177 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目前正在
积极统筹回复交易所关注函,需要取得更多资料后进行回复。为保障本次股东大
会的准备工作更加充分,并使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过程更加规范化,公司董
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除上述取消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股东大
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4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
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皇氏集团安徽阜阳智慧
合作协议的议案
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 1.00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3-02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
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
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婉芳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真:0771-3221828
电子信箱:hsryhhy@126.com
六、备查文件
关于取消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皇氏集团
安徽阜阳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
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投资合
作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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