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
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
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份27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30.6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30.46元/股,成交金额8,392,7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二、其他说明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634,757股。公司2023年3
月13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74,5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158,689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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