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已有3个多月。业界普遍认为,制度实施开局良好,但目前该制度的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建议尽快推广至全国,并考虑分档分级税优政策设计,对中低收入人群全程免税。
目前,个人养老金参与人数已超2800万人,但从缴费金额看,人均缴费额度还比较低。专家建议,一方面可提高缴费上限;另一方面要提高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例如增加个人养老金的取出情形,丰富可投资产品等。
建议设计分档分级税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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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个人养老金备受关注。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3月2日介绍,去年年底,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和地区启动实施。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群众积极参加,实施3个月以来,参加人数已经达到2817万人。
个人养老金开局良好。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较为有限。一是目前仅在部分城市和地区实施;二是目前的税优政策只涉及纳税人群,而庞大的非纳税人群即使参加个人养老金也无法享受税优政策,因此缺乏参与动力。
根据现有政策,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白涛建议,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展至全国范围,适当提高缴费额度上限,考虑分档分级税优政策设计,对中低收入人群实行全程免税优惠。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现有政策,个人养老金只对纳税人群有吸引力。而在纳税人群中,个人养老金对处于税率较低档位的人吸引力也比较有限。“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一方面要调动纳税人群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需要通过制度安排来调动非纳税人群的积极性,例如对中低收入人群全程免税。”房连泉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增加个人养老金使用的灵活性,也将提升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明确情形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房连泉认为,目前个人养老金的领取要求比较严格,还应提升灵活性,降低参与人的观望情绪,提高其缴费积极性。例如,当参与人患重病,或者有紧急需要时,能够有条件地取出个人养老金。
促进养老二、三支柱打通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同时还包括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都是对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
在做大三支柱方面,白涛建议,放宽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条件,将“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作为唯一限制性条件,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计划。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养老第二、三支柱的转存制度,或可借鉴国际经验,确立账户转存制度。一方面,可以将第二支柱剩余的税收优惠额度转移到第三支柱;另一方面,允许企业员工在离职后将年金转移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总额高达4.4万亿元。若开放转存制度,预计将为个人养老金带来巨量的资金流入。目前我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覆盖的人群有5800多万,若参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人群更换工作至未设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或自主创业,原先积累的年金只能“趴在账上”,等退休后才能取出,对个人来说很不方便。因此,建议打通第二、三支柱的资金流通,确立账户转存制度,我国个人养老金的规模也可得到有效提升。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养老第三支柱的积累需要一个过程,除了税收政策上的倾斜外,在产品定制、支取的灵活度、以及支付端可链接的养老服务资源等方面,还需要政府和商业机构共同来建立和完善。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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